第二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制度,加强机关食堂和会议、培训、接待等公务活动的用餐管理,杜绝餐饮浪费。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