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二章 保障制度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保障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实施,提升保障标准化水平。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