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二章 保障制度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制度,除涉及安全保密等特殊事项外,应当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依法公开择优确定服务机构。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