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城镇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推广应用数字化城镇管理模式,优化提升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平台,提高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效能和水平。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