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审批的位置、规格、材质、期限等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