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新建、改建公共厕所的,应当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设置厕位,并按照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和第三卫生间。公共厕所应当按照规范设置明显标志,由专人负责保洁,二十四小时免费对外开放。鼓励单位的内部厕所免费对外开放。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