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代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资助、提供技术服务或者提出建议等方式参与代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