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供水和用水单位及用水设施产权单位未建立健全供水管网技术档案或者管网跑水、漏水未及时修复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