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七条有效建立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公众节水监督体系,强化舆论监督,推动公众广泛参与节水工作。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