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逐步改造城市供水老旧管网,降低管网漏失率,推广节水器具使用,创建节水型城市。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