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