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文明行为条例/第三章 文明行为促进与保障第三十六条有效大型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应当将文明保障内容纳入活动方案中,完善相应保障措施,加强对参加人员的文明宣传和教育。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