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文明行为条例/第三章 文明行为促进与保障第三十五条有效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互联网文明行为规范,强化网络空间管理、内容建设,加强网上正面宣传,丰富网上道德实践,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网络运营者应当对网络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加强对其用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的管理,发现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和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