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公共服务企业和单位等,应当发挥文明服务示范作用,合理布局服务网点,规范设置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便捷高效、文明礼貌的服务;应当为老年人、残疾人及其他需要特别帮助的群体提供人性化和便利化的服务。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