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坚持安全第一、高效有序、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政府、企业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