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修改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统一规划早市、夜市、临时性商品交易市场等经营区域。

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经营,保持摊位整洁、有序,在收市时将垃圾、污水、油渍清理干净。

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