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太谷传统医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代表性传承人应当依法履行传承义务,常随学徒不得少于二人。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