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太谷传统医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涉及太谷传统医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技艺、饮食文化、民风民俗、故事传说等关联文化资源进行搜集、整理和研究。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