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太谷传统医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太谷传统医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通过建设出口基地、海外中心、国际合作基地等方式,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