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销售、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综合分析。市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综合分析报告,加强宏观调控,防止产能过剩。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