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