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举办展览、宣传、演出、影视剧拍摄、商业摄影等活动,或者未在指定范围和时间内进行,影响公园管理秩序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