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闲置用地的使用权人应当对闲置用地的临街面规范设置围墙等隔离设施,其外观应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22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