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依法合理确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和种类,并向社会公布。吉州区人民政府、青原区人民政府、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庐陵新区管委会应当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拟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和种类,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公布。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22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