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屋安全鉴定第二十五条有效房屋存在危及毗邻房屋使用安全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