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牦牛藏羊保护与发展条例/第二章 品种资源保护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规范牦牛藏羊繁育和养殖专业合作社(场)的发展,通过项目建设,提高专业合作社(场)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2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