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牦牛藏羊保护与发展条例/第二章 品种资源保护第十一条有效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甘南牦牛藏羊品种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周边交通要道、重要地段设立保护标识。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27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