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第四章 犬只收容、认领和领养第三十六条有效支持和鼓励合法的民间犬只救助机构和爱犬人士依法从事犬只救助活动。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9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