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犬只免疫、登记和年审第二十三条有效养犬人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或者饲养的犬只死亡的,应当自变更或者死亡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犬只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手续。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