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第二章 整合优化第八条有效县级医疗集团及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人员、资金、绩效、业务、药械等实行统一管理,按照规定行使管理自主权。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