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消费和经营第二十三条有效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