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消费和经营第二十四条有效旅游饭店应当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星级旅游饭店应当按照星级标准提供服务,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非星级饭店不得冒用星级名义或者称谓进行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