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旅游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提供服务。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