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十三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扶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民俗特点、文化内涵的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工艺品等旅游商品,促进旅游商品的产业化、品牌化。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