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区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排水与污水处理、雨水和污水分流、排水许可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科学、安全、规范排水和环境保护的意识。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