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系统,实现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及时更新和共享。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