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行与维护第三十五条有效镇、街应当对辖区内自建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区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辖区内自建排水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抽查。区排水主管部门、镇、街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