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第六章 应急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九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供热应急处置工作。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