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第三章 供热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供热经营企业应当确保供热设施符合环保、节能、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