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第三章 供热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供热经营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形的,应当到市供热主管部门办理供热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