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四平市城乡规划监察条例
/
第二章 规划实施与监管
第十一条
有效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为违法建筑办理不动产登记。
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8日
第十条
回到全文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