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不文明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情节轻微,行为人自愿申请参加并完成公益服务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参加公益服务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