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十五条未标注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部分)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