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十三条未标注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部分)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