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有效代表人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草案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制作调解书的申请书及调解协议草案。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事实以及审理进展等基本情况;(二)代表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的情况;(三)调解协议草案对原告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影响;(四)对诉讼费以及合理的公告费、通知费、律师费等费用的分摊及理由;(五)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0年7月3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