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排污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由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其排污许可证,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排污许可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