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第二章 公共卫生社会治理第二十条有效本市培育公共卫生领域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构建多方参与、协调配合的公共卫生社会治理架构。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