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群众性卫生活动,共同改善公共卫生环境。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