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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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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条

有效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发生七级以上大风,穿越森林草原高火险区配电线路的电力设备产权人可以按照规定采取停运避险等措施,险情消除及时恢复供电。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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