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自治州、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或者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